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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劳动仲裁律师:我和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,该找哪个部门处理?
济南专业劳动仲裁律师 www.lzjflawyer.com 发表日期: 2014/2/10 22:10:26 阅读次数: 1864

济南劳动仲裁律师:我和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,该找哪个部门处理?

济南劳动合同律师李安南解答:现实当中,劳动者与单位发生的劳资纠纷范围不外乎:拖欠工资、拖欠奖金、拖欠加班费、违法辞退、未支付经济补偿金、未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、拖欠社会保险等情况。对于拖欠社会保险外的几种情况,均可采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,采取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,但实践当中,往往存在监察部门监察力度不够,互相推诿的情况,故而,采取前者手段是比较正确的选择。但是拖欠社会保险纠纷比较特殊,其并非劳动仲裁的仲裁范围,唯一的有权管辖部门是监察部门,故遇到监察部门不履行职责的情况可采取保留证据的方式主张权利,如监察部门行政不作为,即可凭主张权利的证据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。山东劳资纠纷律师网:www.lzjflawyer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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