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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劳动法规劳动法规 → 关于调整缴费年度和公布2014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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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缴费年度和公布2014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
济南专业劳动仲裁律师 www.lzjflawyer.com 发表日期: 2014/11/5 8:24:44 阅读次数: 1658

关于调整缴费年度和公布2014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

各缴费单位:
根据《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年度和公布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济人社发〔2014〕115号)文件的规定,现将我市缴费年度调整及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自2014年度起,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执行时间由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。
二、我市2013年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73元。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,我市2014缴费年度(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)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324元,上限为11619元。
三、实行网上申报的缴费单位由社保经办机构对相关参数统一进行调整。
使用单位端报盘软件申报的单位,我们将在近期发布单机版申报程序升级包,请相关单位在申报7月社会保险费前及时下载安装。
四、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申报缴费时,亦按本通知规定执行。请确保在银行卡内足额存款,避免因存款不足造成断保而影响社会保险权益。
特此通知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年6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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